也有过等人上岸的,想不到两岸的执法者皆有这样嗜好
在海上实施登临查缉的也有,边问边录影,笔录搞了快半个小时,说是没有通过安检(私自出海)和涉及渔业法(商业捕鱼)二项,我仅询问能不能不签名具结,理由是笔录制作的内容 与事实有不符(只是玩水兼钓鱼,应该好正当的活动吧),结果 就是被押船回岸上(可能是觉得不给面),交由港检再做一次笔录,..还是没签名
对于执法者而言,犯罪完成调查,搜证明确,我本人是否签名 并不至影响侦办及后续移送,侦查 过程有时会一些套的手段,模拟两可的用语,如果在内容有非为事实之情况的笔录上予以签名(自愿,非受强制),对己是不利澄清的。签名的动作,不说是否全认,起码笔录内容是经过自己看,后面再来说什么有异议就晚了。若罪证明确 但坚决不认,那是犯后没有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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