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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开车撞伤了人,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18日有进展) [打印本页]

作者: Arie    时间: 2005-12-17 16:35
标题: 我开车撞伤了人,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18日有进展)

当值医生、交警或者有关系熟人的同学请进,等救命


12月16日我开车在广州大道南将一个违章横穿马路隔离带的行人撞伤

目前伤者在医院进行治疗,左小腿骨折需要动手术,但是医院说的价格比较惊人,只是一个骨折的手术要我2-3万。在咨询过熟人后,得到的答复是:医院是骗钱的,就算给他10万,医院也会想办法帮我完全花光这些钱。

所以现在想请各位同学帮忙,看看大家有没有医院的熟人或者有办法的,正常的手术治疗应该在1万快以内的,只要有熟人就可以搞定了。

医院是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也叫177医院。地方在赤港那边。现在病人在骨科治疗,主治医生姓罗,不知道大家有无关系联系到他。



保险方面不知道有没有熟人的同学,我买的大地公司的保险,是全险含不记免赔,第三者买了10万。


事情比较紧急,请有关系或者可以帮到忙的同学速我有联系。
我的电话是:13556001558

先谢过了,希望看到贴的同学也帮忙顶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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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进展

网络力量真的很大,在各大车坛发贴后,都收到了好多同学的安慰
特别是车迷惘和E族的同学,电话都不断,有的出主意,有的介绍朋友,真的好感动,没想到这么多热心的同学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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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进展

通过一位朋友介绍找到了该医院的一个主任,今天交流了想法。我的想法是尽量控制医药费,在医保范围内用药,尽早手术让他出院。但是今天主治医生不在,所以也没有办法,只有明天再去。但是能找到熟人已经算非常大进展。

另外说一句,医院真的是杀人的地方,不是救人的地方。今天我一过去,医生开口就说要2万,说的狠轻松,好像我们随时可以拿出几十万给他一样。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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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想咨询一下熟悉保险或者做保险行业的同学

我购买的是大地保险,买的全保,第三者10万,有买不记免赔,这次是第三次出险。我的问题如下:

1、保险公司说第三次出险有15%的免赔,不知道这个15%只是限于第三者的费用还是全部费用包括车损的?

2、这个第三者险的钱,是不是可以由保险公司垫付?

3、正常情况,他们多久可以赔给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18 20:51:41编辑过]

作者: 野马17    时间: 2005-12-17 16:47
在广州帮不上忙,帮顶!
作者: 奇乐无穷    时间: 2005-12-17 16:49
如果买了第三者险10万元,医药费则不用紧张,紧张的应该是保险公司了。
作者: 三堆金    时间: 2005-12-17 17:11

刚刚和事主通过电话

由于俺在佛山不认识广州的人

谁在广州认识骨科医生或者是大地保险的人尽快联系他!

13556001558大唛羊


作者: Arie    时间: 2005-12-17 17:31

刚才接到三堆金的电话,心里不止的感动


作者: 方圆    时间: 2005-12-17 18:01
帮不了忙,只能帮顶
作者: 政委    时间: 2005-12-17 18:12
帮顶
作者: 小虎哥    时间: 2005-12-17 18:51

慰问!


作者: 阳光照耀    时间: 2005-12-17 22:04
慰问......
作者: 共享越野    时间: 2005-12-17 22:14

慰问慰问!

建议尽快联系保险员,通常他们认识人多,有经验.

让他们去和医院交涉,确保

医院的收费项目属于车祸范围...

医院项目收费的合理性....


作者: 珠海老余    时间: 2005-12-17 22:18

慰问!

帮顶!


作者: Arie    时间: 2005-12-17 23:03
以下是引用共享越野在2005-12-17 22:14:00的发言:

慰问慰问!

建议尽快联系保险员,通常他们认识人多,有经验.

让他们去和医院交涉,确保

医院的收费项目属于车祸范围...

医院项目收费的合理性....


已经联系过了,谢谢你的短信


作者: tonylu007    时间: 2005-12-17 23:52

先喘口气, 紧张的不要.

第一时间报保险公司,报案号拿到, 联系到指定的保险员及你投保时的保险员.

所有医院事务,应有保险公司出面解决.

按照现在的新交法规定,所有医药费垫付由保险公司承担. 你的第三方有10万, 就是说,保险公司垫过10万后,才轮到找你协商(注意:是协商).

依法办事吧.

在没有委托交警相关部门进行车辆验损之前,你或者你委托的人接近事故车辆只会对你不利,不管你作了什么.

现在法律是保护你的.

医院的人是要从保险公司榨出钱来, 你不必着急. 保险公司自有一套办法,你给过保费, 现在的事情是保险公司的, 面对第三方, 保险合同意味着保险公司是你的全权代表.

事情已经出了,就坦然面对吧.

车子就别想它了, 在车场得强制居留 一个月呢.

提前拿出来, 现在广州的公职人员一般不会做这个傻事.


作者: 邯郸骆驼    时间: 2005-12-18 00:17
帮顶~慰问!
作者: 四野    时间: 2005-12-18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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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永强    时间: 2005-12-18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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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型英帅靓正    时间: 2005-12-18 17:47
以下是引用tonylu007在2005-12-17 23:52:00的发言:

先喘口气, 紧张的不要.

第一时间报保险公司,报案号拿到, 联系到指定的保险员及你投保时的保险员.

所有医院事务,应有保险公司出面解决.

按照现在的新交法规定,所有医药费垫付由保险公司承担. 你的第三方有10万, 就是说,保险公司垫过10万后,才轮到找你协商(注意:是协商).

依法办事吧.

在没有委托交警相关部门进行车辆验损之前,你或者你委托的人接近事故车辆只会对你不利,不管你作了什么.

现在法律是保护你的.

医院的人是要从保险公司榨出钱来, 你不必着急. 保险公司自有一套办法,你给过保费, 现在的事情是保险公司的, 面对第三方, 保险合同意味着保险公司是你的全权代表.

事情已经出了,就坦然面对吧.

车子就别想它了, 在车场得强制居留 一个月呢.

提前拿出来, 现在广州的公职人员一般不会做这个傻事.

TONY的回复,有纹有路~~

赞!

慰问楼主!

希望事情能完满解决!


作者: tianyi    时间: 2005-12-18 20:17

慰问楼主!

关注中~~


作者: Arie    时间: 2005-12-18 20:50
以下是引用tonylu007在2005-12-17 23:52:00的发言:

先喘口气, 紧张的不要.

第一时间报保险公司,报案号拿到, 联系到指定的保险员及你投保时的保险员.

所有医院事务,应有保险公司出面解决.

按照现在的新交法规定,所有医药费垫付由保险公司承担. 你的第三方有10万, 就是说,保险公司垫过10万后,才轮到找你协商(注意:是协商).

依法办事吧.

在没有委托交警相关部门进行车辆验损之前,你或者你委托的人接近事故车辆只会对你不利,不管你作了什么.

现在法律是保护你的.

医院的人是要从保险公司榨出钱来, 你不必着急. 保险公司自有一套办法,你给过保费, 现在的事情是保险公司的, 面对第三方, 保险合同意味着保险公司是你的全权代表.

事情已经出了,就坦然面对吧.

车子就别想它了, 在车场得强制居留 一个月呢.

提前拿出来, 现在广州的公职人员一般不会做这个傻事.

兄弟,基本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但是垫款目前保险公司说要由我自己垫付,这个我正在郁闷呢


作者: Arie    时间: 2005-12-18 20:51
另外想咨询一下熟悉保险或者做保险行业的同学

我购买的是大地保险,买的全保,第三者10万,有买不记免赔,这次是第三次出险。我的问题如下:

1、保险公司说第三次出险有15%的免赔,不知道这个15%只是限于第三者的费用还是全部费用包括车损的?

2、这个第三者险的钱,是不是可以由保险公司垫付?

3、正常情况,他们多久可以赔给我?
作者: 七六    时间: 2005-12-18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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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少    时间: 2005-12-18 22:50

表示慰问,

船到桥头自然直,急不了的.


作者: 不正狼    时间: 2005-12-18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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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正狼    时间: 2005-12-18 23: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黑象    时间: 2005-12-18 23:13
顶先.
作者: 怯懦狸猫    时间: 2005-12-19 02:06
以下是引用tonylu007在2005-12-17 23:52:00的发言:

先喘口气, 紧张的不要.

第一时间报保险公司,报案号拿到, 联系到指定的保险员及你投保时的保险员.

所有医院事务,应有保险公司出面解决.

按照现在的新交法规定,所有医药费垫付由保险公司承担. 你的第三方有10万, 就是说,保险公司垫过10万后,才轮到找你协商(注意:是协商).

依法办事吧.

在没有委托交警相关部门进行车辆验损之前,你或者你委托的人接近事故车辆只会对你不利,不管你作了什么.

现在法律是保护你的.

医院的人是要从保险公司榨出钱来, 你不必着急. 保险公司自有一套办法,你给过保费, 现在的事情是保险公司的, 面对第三方, 保险合同意味着保险公司是你的全权代表.

事情已经出了,就坦然面对吧.

车子就别想它了, 在车场得强制居留 一个月呢.

提前拿出来, 现在广州的公职人员一般不会做这个傻事.

以上说得很有纹路,也很理想化,很多是以法说法,而没有以案说法。

首先表示慰问,不必过于担心,但麻烦是必然的了。

以下说法并非争论法律问题,只是从实际惯例出发,如下不妥,也不争辩。

1、虽然道交法规定所有医药费垫付由保险公司承担,但保险公司不用看道交法的面子,保险公司看的是保监会的面子。但迄今为止全国保监会没有这方面的指引,因此,道交法的这一条没有可操作性。除非你向法院申请下达《预先垫付抢救费用通知书》。(但从事主的陈述中看来不存在“抢救”的情况,只是手骨折,所以不太可行)

BTW:不要事事都盯着道交法是怎么怎么规定,其实那只是一个大框框,很多条款都不具备可操作性,建议多看看道交法实施条例。

至于什么时候保险会赔付给你,一般的做法是,等伤员治疗完毕,定损定责分摊后,即结案后,持各种单据,按责照单赔付。

2、车辆扣留的期限问题,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事故车辆进行收集证据、痕迹物证方面的检验完毕后五个工作天内发还。一般地,问话后会预约你验车的时间,你可以前往观看(注意,即使你不在场,验车结果也具有法律效力),通常验完车就可以发还了。

至于广州是不是有扣留一个月的内部指引,不清楚

3、认识拖车队的人车主来说没什么作用,可能就是让你拿回车上的东西吧,或者帮你看住点别让人偷东西。其实当时在现场扣车之前都会提醒你取回车上的贵重物品。即使还有东西要拿也是可以的,你可以告诉经办这起事故的民警请他给保管场打个招呼,场方就会让你进去拿了。

不必担心“在没有……进行车辆验损之前……接近事故车辆只会对你不利,不管你作了什么.”,保管场方面肯定会有人全程陪同你进入,他还怕你偷其它车的东西呢!

建议有紧要物品没拿还是去拿了好,那些地方比较多人小偷小摸,毕竟都是些临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19 2:29:14编辑过]

作者: 怯懦狸猫    时间: 2005-12-19 02:14
以下是引用Arie在2005-12-17 16:35:00的发言:

12月16日我开车在广州大道南将一个违章横穿马路隔离带的行人撞伤


我购买的是大地保险,买的全保,第三者10万,有买不记免赔,这次是第三次出险。我的问题如下:

1、保险公司说第三次出险有15%的免赔,不知道这个15%只是限于第三者的费用还是全部费用包括车损的?

2、这个第三者险的钱,是不是可以由保险公司垫付?

3、正常情况,他们多久可以赔给我?


1、你说的是“第三次”还是“第三者”?假如是第三次,则为所有费用。

2、不大可能;

3、结案后。

第三者责任险出险的问题,你说你开车在广州大道南将一个违章(法)横穿马路隔离带的行人撞伤。既然属于行人违法在先,则事故责任你为次,而你又想用第三者来出,这就复杂了,上海已经有过失败的案例……

困了,有空再写。


作者: 火山    时间: 2005-12-19 02:14
以下是引用tianyi在2005-12-18 20:17:00的发言:

慰问楼主!

关注中~~


作者: 原野    时间: 2005-12-19 08:30

慰问楼主!

顶!


作者: 冬冬603    时间: 2005-12-19 09:17

慰问!

其实,如果保险能够COVER的话,就不用太着急,保险公司出钱。

问题是,根据楼主的描述,好像是行人违章穿过马路,如果JC在事故责任书上,最后判楼主无责的话,保险公司肯定不会替楼主出这个钱的,如此一来,楼主前期垫付的医药费不都回不来了?


作者: 型英帅靓正    时间: 2005-12-19 09:33
以下是引用冬冬603在2005-12-19 9:17:00的发言:

慰问!

其实,如果保险能够COVER的话,就不用太着急,保险公司出钱。

问题是,根据楼主的描述,好像是行人违章穿过马路,如果JC在事故责任书上,最后判楼主无责的话,保险公司肯定不会替楼主出这个钱的,如此一来,楼主前期垫付的医药费不都回不来了?

有这可能!

车主可以通过民事途径来起诉行人,估计能拿回垫付款的可能性很小~~

就是赢了官司,输了钱那种~~


作者: tonylu007    时间: 2005-12-19 11:06

说个实际的情况吧:

这家保险公司,前期拉保比较猛,对于第一波保户的理保很痛快.

现在过了这阶段,估计LZ的扯皮事情就会来啦.

我的一个熟人已经吃过这个亏了.

但是LZ要坚持一个基本原则: 只跟保险公司扯皮,不要跟另一方扯.

就是交警在场, 也只能在受你们书面委托的情况下进行调解.

对于垫付任何费用, 就是交警也只能告诉说: 出于人道主义......这个时刻,没有人和机构,有权强制执行. 否则,你有权控告他/她.

默认的法定仲裁机构只有法院.

广东的法制建设水平相对还是高的: 车辆强制居留有一封文件给双方,说明如没有遇到对方申请财产保全,车主可以在规定时间到后,领走.而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 需要最少5个工作天. 所以从去年开始, 广东就开始依法办事.不到居留时间,领不到车.

如果你真牛, 能找人帮你拿出来, 那建议你再牛一些, 不要这车了! 那才是真牛!! 否则, 你不过是在为那个帮你的人挖一个坑. 有那样的能量的人, 超越法律和规则, 对社会不是一件好事. 换句话说: 就是逼良为娼, 诱良为娼.

如果连基本的法律保障条件你都不依靠, 那就属于自动放弃权利.法律允许,对方也高兴.


作者: 打光小工    时间: 2005-12-19 11:29
慰问!!!
作者: 神行者    时间: 2005-12-19 11:35

慰问

关注


作者: Arie    时间: 2005-12-19 13:10
以下是引用不正狼在2005-12-18 23:02:00的发言:
想起来了,大咩羊,就是arie,某pda网站站长,原来不是说要买M6的吗?买了哈弗?

你好,是我本人,现在出了事情,如果能帮到忙请与我联系,谢谢你


作者: Arie    时间: 2005-12-19 13:15
以下是引用怯懦狸猫在2005-12-19 2:14:00的发言:

1、你说的是“第三次”还是“第三者”?假如是第三次,则为所有费用。

2、不大可能;

3、结案后。

第三者责任险出险的问题,你说你开车在广州大道南将一个违章(法)横穿马路隔离带的行人撞伤。既然属于行人违法在先,则事故责任你为次,而你又想用第三者来出,这就复杂了,上海已经有过失败的案例……

困了,有空再写。

兄弟所言我有些地方听不明白

今天问清楚保险公司了,我这是第三次报案出保险,所以有15%的免赔率

还有垫款的事情,保险公司表示只有10万以上的严重事故才属于他们垫款

。。。


作者: Arie    时间: 2005-12-19 13:20
以下是引用冬冬603在2005-12-19 9:17:00的发言:

慰问!

其实,如果保险能够COVER的话,就不用太着急,保险公司出钱。

问题是,根据楼主的描述,好像是行人违章穿过马路,如果JC在事故责任书上,最后判楼主无责的话,保险公司肯定不会替楼主出这个钱的,如此一来,楼主前期垫付的医药费不都回不来了?

我着急啊兄弟,保险公司不垫钱,我也出不了那么多钱,我的车还是月供呢

另外关于责任的问题,不会是完全没责任的,我至少有60%的责任的


作者: Arie    时间: 2005-12-19 13:21
以下是引用型英帅靓正在2005-12-19 9:33:00的发言:


有这可能!

车主可以通过民事途径来起诉行人,估计能拿回垫付款的可能性很小~~

就是赢了官司,输了钱那种~~

恩,你说的对,基本拿不到钱


作者: Arie    时间: 2005-12-19 13:24
以下是引用tonylu007在2005-12-19 11:06:00的发言:

说个实际的情况吧:

这家保险公司,前期拉保比较猛,对于第一波保户的理保很痛快.

现在过了这阶段,估计LZ的扯皮事情就会来啦.

我的一个熟人已经吃过这个亏了.

但是LZ要坚持一个基本原则: 只跟保险公司扯皮,不要跟另一方扯.

就是交警在场, 也只能在受你们书面委托的情况下进行调解.

对于垫付任何费用, 就是交警也只能告诉说: 出于人道主义......这个时刻,没有人和机构,有权强制执行. 否则,你有权控告他/她.

默认的法定仲裁机构只有法院.

广东的法制建设水平相对还是高的: 车辆强制居留有一封文件给双方,说明如没有遇到对方申请财产保全,车主可以在规定时间到后,领走.而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 需要最少5个工作天. 所以从去年开始, 广东就开始依法办事.不到居留时间,领不到车.

如果你真牛, 能找人帮你拿出来, 那建议你再牛一些, 不要这车了! 那才是真牛!! 否则, 你不过是在为那个帮你的人挖一个坑. 有那样的能量的人, 超越法律和规则, 对社会不是一件好事. 换句话说: 就是逼良为娼, 诱良为娼.

如果连基本的法律保障条件你都不依靠, 那就属于自动放弃权利.法律允许,对方也高兴.

兄弟你说的很对啊,现在开始扯了,保险公司的人都不接我电话,真是他妈的。。。

另外,我咨询了交警,在验车后就可以放车了,不用再扣车,我不找人也可以拿走

还没到你所说的那个严重的地步啊


作者: 我手述我心    时间: 2005-12-19 14:26

按我的理解,这是一般事故,用不上找谁找谁,找保险找交警实际上帮助不是很大。

新交法之前那么多年都是机动车垫付飞机动车方的抢救、住院医疗费的,新交法后也没怎么听说保险公司会出来垫付,其实原因都很明白,这钱出去了极可能拿不回来,换了偶做保险偶也不接电话,裁决书,药费单拿来,该理赔多少就给多少。

不过也好象有人是这样做的,不垫、不拿车、不给押金,30块一天的停车费照给,耗到对方要结案的。

至于这种类型骨折手术整体治疗费用在两万左右应该是不算贵的,合理的,偶知道有球友踢球手骨折了也花了两万多,低过的不知道会做出什么效果来了。治疗方案应是由医生和患者决定的吧?楼主插手进去恐怕不好吧。

垫了钱,结案时如果你责任少,钱会损失一大半,责任大,保险公司会理赔比较多。但要考虑的是并不是责任在自己这边就会好,对方如果懂得直接到法院起诉,那时损失可能会更大,两难呀。

遇上这种情况只能怪运气不好。


作者: Arie    时间: 2005-12-19 14:33
以下是引用怯懦狸猫在2005-12-19 2:06:00的发言:

以上说得很有纹路,也很理想化,很多是以法说法,而没有以案说法。

首先表示慰问,不必过于担心,但麻烦是必然的了。

以下说法并非争论法律问题,只是从实际惯例出发,如下不妥,也不争辩。

1、虽然道交法规定所有医药费垫付由保险公司承担,但保险公司不用看道交法的面子,保险公司看的是保监会的面子。但迄今为止全国保监会没有这方面的指引,因此,道交法的这一条没有可操作性。除非你向法院申请下达《预先垫付抢救费用通知书》。(但从事主的陈述中看来不存在“抢救”的情况,只是手骨折,所以不太可行)

BTW:不要事事都盯着道交法是怎么怎么规定,其实那只是一个大框框,很多条款都不具备可操作性,建议多看看道交法实施条例。

至于什么时候保险会赔付给你,一般的做法是,等伤员治疗完毕,定损定责分摊后,即结案后,持各种单据,按责照单赔付。

2、车辆扣留的期限问题,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事故车辆进行收集证据、痕迹物证方面的检验完毕后五个工作天内发还。一般地,问话后会预约你验车的时间,你可以前往观看(注意,即使你不在场,验车结果也具有法律效力),通常验完车就可以发还了。

至于广州是不是有扣留一个月的内部指引,不清楚

3、认识拖车队的人车主来说没什么作用,可能就是让你拿回车上的东西吧,或者帮你看住点别让人偷东西。其实当时在现场扣车之前都会提醒你取回车上的贵重物品。即使还有东西要拿也是可以的,你可以告诉经办这起事故的民警请他给保管场打个招呼,场方就会让你进去拿了。

不必担心“在没有……进行车辆验损之前……接近事故车辆只会对你不利,不管你作了什么.”,保管场方面肯定会有人全程陪同你进入,他还怕你偷其它车的东西呢!

建议有紧要物品没拿还是去拿了好,那些地方比较多人小偷小摸,毕竟都是些临工。


猫版的话说的很对

1、保险公司看保监会的面子,但是昨天咨询过某位法律工作者,保监会就3个人,每天受理投诉事件,基本忙不过来,也帮不到什么忙。所以保险公司不会垫付钱了,今天仔细确认了这个事。

2、今天也落实过,好像确实是验车后按规定可以放车

3、车上的贵重物品已经拿走了,没心事了


作者: 深雪    时间: 2005-12-19 15:11

慰问


作者: 政委秘书    时间: 2005-12-19 15: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tonylu007    时间: 2005-12-19 16:02
标题: 回复:(Arie)以下是引用tonylu007在2005-12-19 11:0...

希望你顺利就好.

我那样说, 核心意思只有一个: 不要病急乱投医.

还有一个基本点, 就是先从最坏的情况设想起.

这种事情, 可大可小.

对方是个良民, 可也会有几个愤愤不平的兄弟, 出点馊主意, 你要打发起来就没那末容易啦.

再说责任, 你的车速过快, 刹车不及, 肯定是有责任的. 虽然你心里不高兴, 这是实际情况. 我也经常过广州大道南, 亲眼目睹过一辆SUV轰鸣着超过我太太开的车, 就撞上了隔离带上过来的行人, 那人的公文包就落在我们的车前.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素质低些, 并不代表保险公司就可以逃脱责任, 保监会忙不过来, 也不意味着你就有理由不找他. 找他不处理, 是他的责任, 不找他, 是你的问题.

想清楚了, 也很简单.

潜规则最后也是用堂堂正正的理由行于天下的.


作者: bluebird0718    时间: 2005-12-19 21:47
以下是引用tonylu007在2005-12-19 16:02:00的发言:

希望你顺利就好.

我那样说, 核心意思只有一个: 不要病急乱投医.

还有一个基本点, 就是先从最坏的情况设想起.

这种事情, 可大可小.

对方是个良民, 可也会有几个愤愤不平的兄弟, 出点馊主意, 你要打发起来就没那末容易啦.

再说责任, 你的车速过快, 刹车不及, 肯定是有责任的. 虽然你心里不高兴, 这是实际情况. 我也经常过广州大道南, 亲眼目睹过一辆SUV轰鸣着超过我太太开的车, 就撞上了隔离带上过来的行人, 那人的公文包就落在我们的车前.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素质低些, 并不代表保险公司就可以逃脱责任, 保监会忙不过来, 也不意味着你就有理由不找他. 找他不处理, 是他的责任, 不找他, 是你的问题.

想清楚了, 也很简单.

潜规则最后也是用堂堂正正的理由行于天下的.

tonylu007 说的真有条理....


作者: Arie    时间: 2005-12-19 23:40

刚才接到一个有类似经历的同学的电话,现在放心多了


作者: 小強328    时间: 2005-12-20 00:12

慰問樓主


作者: Arie    时间: 2005-12-20 00:41
刚才接到酷猫的电话,有提醒了我,歇息
作者: 猪老肿    时间: 2005-12-20 09:02

慰问.

我不相信国内的保险.这事儿要是发生在国外,估计当天就解决好了,肯定是保险公司出全款.国情如此.以后我只买强制险.

关注事态发展,祝福你和伤者.


作者: 雪地野狼    时间: 2005-12-20 09:49

慰问!!!!

关注中!!!我在深圳,帮不了你,遗憾......


作者: 食野太狼    时间: 2005-12-20 12:49
深切慰问!
作者: Arie    时间: 2005-12-20 18:51
谢谢楼上的朋友
作者: 晨风    时间: 2005-12-20 21:47

一年内第三次出险?

该好好检讨了.

不要把钱看得太重,快治疗伤者吧~~~


作者: 大麻医生    时间: 2005-12-20 21:51

第2人民医院偶没有同学,帮不了你了.

只能表示慰问.

中国是个关系社会,体制法制都不健全,在什么地方都是一样,有关系有熟人什么都好办,没有的话,就只有看运气了.

这个手术在这个级别的医院要个2万是很正常的,医生再有良心,也少不到哪去.我同事也是被车撞,也是骨折,也就固定了一块钢板几个钉,在我们医院做的手术,关系算有了吧,也花了近3万.一个进口的钉就是3000啊.


作者: 不正狼    时间: 2005-12-21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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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是靠运气    时间: 2005-12-21 10:54

昨天已看此贴.. 因看此贴在前头所以没顶..今天补顶~~

慰问..

关注中.........


作者: Arie    时间: 2005-12-21 11:08
以下是引用晨风在2005-12-20 21:47:00的发言:

一年内第三次出险?

该好好检讨了.

不要把钱看得太重,快治疗伤者吧~~~


前2次都是划伤险,放路边给人划伤了,没办法,这次才是事故。

另外不是看钱重的问题,是现在已经付了一些钱了,我也没钱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21 11:26:28编辑过]

作者: Arie    时间: 2005-12-21 11:25
以下是引用大麻医生在2005-12-20 21:51:00的发言:

第2人民医院偶没有同学,帮不了你了.

只能表示慰问.

中国是个关系社会,体制法制都不健全,在什么地方都是一样,有关系有熟人什么都好办,没有的话,就只有看运气了.

这个手术在这个级别的医院要个2万是很正常的,医生再有良心,也少不到哪去.我同事也是被车撞,也是骨折,也就固定了一块钢板几个钉,在我们医院做的手术,关系算有了吧,也花了近3万.一个进口的钉就是3000啊.

谢谢你的指点,我现在在凑钱。。。


作者: 杨永强    时间: 2005-12-21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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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钉子起义    时间: 2005-12-21 18:16
这事是小事,虽说很烦心,没有什么大事的,医院的钱你就先付一点,够用就好,但是后来的钱就要拖,一直说没有钱,在凑,要不医院会看你是有钱的主,多敲你一点,然后车等定完损后就可能开出来了,如果你的车有很在伤,那你直接委托给车厂去办,就说把事搞定车就让他们去修,车厂有的是办法,至于医药费多少不管他,反正你只要发票全清楚全齐,保险公司是一定要给你的,你可以找卖你保险的业务员,他会帮你搞定的,不是大事的,事情过去了,就觉得这事很小的,虽然现在很烦,我都经历了两三次了,最多的是赔了差不多二十万元,
作者: 大麻医生    时间: 2005-12-21 20:56

楼上的说的也对

医院催一点你就交一点.要不还真会多花不少的.


作者: 大长今    时间: 2005-12-21 22:19
中国现在的交通法规简直是法律的倒退!什么以人为本,难道机动车不是人开的吗?明明是行人的责任,还要开车的负责,这是什么法律?!那个国家会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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