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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e族湖南五十铃大队会员章程
序 言 越野e族湖南五十铃大队秉承传播越野文化、倡导越野生活、密切联系交流的宗旨,发挥五十铃湖南大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所属队员提供全方位的交流平台、生活平台和事业平台。团结湖南十四个地州市的五十铃车主,倡导健康环保、文明快乐的生活方式之精神,吸收五十铃车主参与,以亲近自然、自驾旅行、挑战自我为目的。在越野e族的平台上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团队,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越野e族湖南五十铃大队。
人员组成为:越野e族湖南五十铃大队队长,各分队队长、厂商代表。编号依次按顺序发放,后加入的分队队长依次获取编号。 第二条 分队设立:湖南十四个地州市命名的分队 如:越野e族五十铃长沙分队。 人员组成:各地州市分队队长以及加入的队员,由分队队委会依次制定编号,报湖南五十铃大队备案后由分队队长依次发放,公示后生效。 第三条 俱乐部性质:非注册、无法人的会员制非盈利民间社车友俱乐部组织。
第四条 俱乐部理念:“拥抱自然、超越自我、分享激情”。 第五条 俱乐部宗旨:组织各类越野活动,推动越野文化的发展,倡导健康文明快乐的生活方式,缔造真实户外生活感受。 第六条 俱乐部活动: 1、开展以越野为核心的休闲、穿越、公益、野营、探险、赛事、野外生存等各类户外活动。
2、组织参加各种越野户外活动和越野比赛。
3、俱乐部邀请专业人员指导、技术装备和探查场地线路,组织和策划各类户外活动。
4、举办会员联谊会、交流会、主题派对、年会、慈善等活动。 第六条 俱乐部经费来源及用途:
1、各分队收取的会员费用。仅用于分队公共用品购置和公共支出。队员一次性缴费,获得永久编号,编号不得转让,退队自由。
2、每个分队必须设立专职会计和出纳,最长任期一年,连任必须交换岗位,转交现金和账务。 3、会员参加大队、分队组织的活动均采取“按人头平均分担账单制”(即AA制)。费用为每次收取,活动结束必须结算、多退少补,财务公开透明,必须在越野e族论坛公示。 4、每年10月-12月举行年会一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俱乐部最高权力机构是队委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俱乐部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队委会组成人员;
(三)审议队委会的年度工作和财务;
(四)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八条 队委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俱乐部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其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大队、分队委会成员由队长一名,队委3-5名。队委会成员由队长提名,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队委会议经其成员提议,并有一半的成员到会即可召开,队委会决议须到会成员一半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条 队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分队队员的相关会议;
(二)决定队委、队员的日常工作分工;
(三)检查队委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代表本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章 入会,退会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俱乐部为会员制,会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遵守俱乐部章程和各项制度。
2.爱护生态环境,热爱户外运动,热爱大自然,善于处理工作、学习、爱情、家庭和越野活动之间的关系,在活动中有合作意识、环保意识和团队精神。
3.热爱并经常参加户外活动和越野运动,赞同俱乐部的宗旨,在活动中能够发扬精神,与队友团结互助。
4.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无不适合野外活动的慢性疾病。 5、在越野e族论坛注册,取得越野e族ID,申请入会为自愿行为。
6、有五十铃品牌的汽车,有合法驾照,有越野装备。 除以上六条外,俱乐部不限制会员的性别、职业、文化程度、国别、种族和信仰等。
第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越野爱好者可以下列方式成为队员:
(一)通过申请并参加一次俱乐部组织的活动,可获得会员资格;
(二)对越野户外运动中的优秀人士,作为特邀会员邀请入会。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分为自愿退会和强制退会两种:
(一)会员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通知队委会自愿退会。 (二)不符合会员条件,或者违反俱乐部章程和各项规定,情节严重,队委会有权强制其退会,如果给俱乐部和其他会员造成损失的,应该追究其责任。
第十四条 会员管理:
(一)会员必须登记在册,登记内容包括:越野e族网上平台注册代号、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本人联系电话、家人联系电话(如遇某些紧急情况,俱乐部能够在第一时间联系到会员的家人)、爱好和擅长的户外运动项目。俱乐部安排专人保管会员登记的个人资料,并严格保密。会员参加俱乐部活动使用代号,也可以用真实姓名。
(二)俱乐部会员登记缴费后,申请编号,由队长批准,公示后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的权利: 1、会员参与俱乐部组织的任何活动享有平等参与权,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对俱乐部的各项制度有建议权,对俱乐部各项活动的计划、组织、装备、安全保障等方面均有监督、批评、建议的权利;会员对俱乐部组织的活动的内容、线路、费用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
3、会员参加俱乐部的活动采取成本分摊的形式,会员于每次活动前按照俱乐部对外公开报价缴纳费用,活动后俱乐部根据其实际消费清算其款项。
4、俱乐部免费向会员普及越野活动、野外生存知识讲座等。
5、俱乐部会员可提前得到俱乐部举办的各项活动通知。
6、会员向俱乐部提交户外活动或体育娱乐活动的具体方案,经俱乐部通过,可由提议者本人参与组织实施该项活动。 7、会员有代表俱乐部外出参加比赛和相关活动的权利。 8、俱乐部充分尊重会员隐私等个人权利,为会员个人资料保密。
第十六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俱乐部章程和各项制度,执行俱乐部会员大会和队委会的决议,自觉维护俱乐部的形象和声誉。
(二)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在活动中互相帮助,服从指挥,并积极协助组织者和领队的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古迹。
(三)会员之间共享有关户外活动的知识和经验。
(四)会员有义务宣传俱乐部倡导越野e族五十铃湖南大队文化理念和宗旨,并积极推荐发展新会员,关注俱乐部发展,扩大俱乐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 及时向俱乐部反馈活动成果及出现的各种情况,向俱乐部或论坛提供活动照片或游记。
(六)俱乐部有权使用会员在参加活动时拍摄的活动照片和个人肖像照片用于宣传、推介。
(七)在未经俱乐部队委会许可的情况下,任何会员个人不得以俱乐部的名义组织和计划各类活动。
(八)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户外活动必须购买户外活动意外保险。
第四章 户外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第十七条 户外活动按照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
第十八条 俱乐部队委会根据气候、地理环境和安全要求等因素对俱乐部活动安排分别制定年度、季度和月份指导性计划。
第十九条 每次户外活动的详细策划者由会员向队委会自荐或者队委会推荐,策划者应做全面的调查,深入研究论证活动的可行性及安全性。活动策划经队委会同意后,由策划者发布出行公告。
第二十条 户外活动出行公告发布在越野e族网站论坛和QQ群、微信群公告栏。出行公告内容应包括时间、集合地点、线路、风险和强度等级、所需装备、有无人数限制、报名方式、费用预算、领队及其联系方式和免责条款等。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为每次户外活动配备领队一名,副领队若干名,领队是每次活动的领导者,负责组织、协调、带队、联络等工作,领队的工作完全是义务的。领队由具有一定户外经验、懂装备使用、有一定的身体素质、具有较强责任心、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会员自荐或者经队委会推荐产生。
第二十二条 领队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活动中出现各种情况时有临时决定权。
(二)在户外活动中突发意外事故时,领队有义务和权利及时向俱乐部或其他救援组织发出求援信息,并尽力组织和指挥会员开展自救。
(三)领队在活动前应充分了解活动路线和目的地。
(四)领队在活动中应以身作则、合理分工、注意安全和环保、不得冒险、注意协调队员之间的关系。
(五)领队有义务为参加活动的会员提供技术咨询和帮助。
第五章 安全保障与免责条款
第二十三条 俱乐部和领队、队员必须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并在活动前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时,俱乐部和领队、队员都应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 俱乐部户外活动出行公告中应详细说明活动可能遇到的风险以及适合参加的人员。领队可以在活动报名阶段、出发前或者进行中,拒绝没有相应装备和能力的会员和其它人员参与活动。
第二十五条 会员和其它人员报名参加活动,即表明报名者经过合理判断,同意自行承担户外活动中的所有风险,包括利用交通工具及其它第三方设施的风险;活动中如发生致伤(包括滑、摔、晒、冻及其他自然及人为因素导致的受伤)、毒虫(蛇)咬、落石、车祸等,个人应自负其责或向造成损害的直接当事人或保险公司索赔;如因报名者个人不遵守活动规定或领队要求,或活动场地的安全规定,自行其是而造成事故(包括环保事故),除自负其责之外,还应对因此给他人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免责条款应附在每次活动的出行公告后。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俱乐部参加者共同签署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越野e族五十铃湖南大队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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