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拖挂车政策方面,一个字“乱”,搞得我们不知所措、辨不清东西南北,争论喋喋不休,但总的方向是放开而不是一禁了之。这里面有法律的问题,有技术标准的问题,法律和标准南辕北辙的问题。我谈谈我的个人看法:1、旅居挂车必须上牌,这个是交法明文规定的。2、小型载客汽车可以拖挂旅居挂车,这也是交规规定的。3、驾驶小型(9座以下,6米以内)载客汽车需要C1驾照,这也是没有问题的。4、小型载客汽车+旅居挂车的组合,严格意义上讲既不是客车挂车(挂车行驶中不允许载客),也不是货车挂车(公安部交管局曾有文件解释)。所以那个警官讲的我认为不正确,属于主观臆想,随意借代引申法律条文。5、对于公民来讲,法无禁则可为,对于公权力来讲,法无授权不可为。一切打着为人民安全着想旗号在目前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去“执法”的,都是违法行为。6、法律空白期不宜过长,会导致很多很严重的社会问题。希望尽快填补立法空白,杜绝执法部门和个人过度执法,随意执法。7、小型载客汽车改装牵引装置的可以引入第三方来认证,符合安全标准的,可以再行驶证上做牵引质量标定,给小客车一个合法的身份。8、小型载客汽车拖挂旅居挂车后,驾驶要求确实高了,转向、速度、刹车、并线、倒车难度都加大了,可以规定限速标准等来解决,不是解决不了的难题,看看人家国外是怎么做的,人家有几十年的经验了,何必装作“摸石头”呢?以上意见,一己之见,如有不妥,欢迎交流,谢绝拍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