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逍遥三石 于 2018-3-27 10:42 编辑
XDJM们春天来了我们出去踏青吧,阳春三月、春暖花开、大地复苏、一年之季在于春,兄弟姐妹们:都走出钢筋混凝土森林,来拥抱大自然吧。
一、活动日期:
2018年3月31日
礼拜六
二、活动地点:
五莲县松柏乡驼石沟村,下午山区穿越
三、活动方案:
1、出发时间及地点:
北京路 山海路路口向北500米
8:00 集合
8:30 出发
2、活动行程安排:
自驾乘车前往驼石沟村(车程约1小时),游览“杏花峪”看石头砌成的百年老屋,走石板铺就的村间小路,观漫山遍野的千亩杏树,和精神矍铄的白发老人唠唠嗑,听寿星们讲讲村里杏花林的传说,体验传统的民间劳作方式,感受原始村落的古朴民风,像是找到了一片净土。
午餐自带就在山村找个安全地方大家聚在一起享用各家自带的午餐。
13:30集合,下午山区穿越。
3、报名:
ID:
人数:
车俩:
电话:
免责声明】
为进一步规范越野e族车友自愿活动,使每一个参会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所有参加人员仔细阅读本声明,自愿选择是否参加;
一、越野e族日照分队论坛发起、联系、组织的本次活动,组织者都是为大家提供义务的服务。活动参与者享有自愿参加与退出的权力。由于活动为自愿组合性质,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活动的组织者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活动中难免存在很多不可预见的危险,道路行驶、活动过程、食宿、自身身体健康、自然灾害等等,均有可能造成对生命和财产的伤害和损失。参加者应当积极主动的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险。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和人身伤害,由保险公司和自己负责赔偿,不牵扯参与活动的组织者和其他参加活动人员;所有参与者承诺按照“人道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活动;
三、参会人员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活动参与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意外事故或法律责任由肇事者自行独立承担;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四、参加活动的车辆、设施以及相关装备属于参加者自己所有,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风险、遗失、损坏及责任也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五、所有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六、任何活动难免会有潜在的危险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凡报名参加者年满18岁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8周岁的,由其活动时的报名人和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组织者和参与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一切后果由受害人本人或其监护人负责;
【车主免责声明】
由于驾驶员竭尽安全驾驶之原则,亦不能保证不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如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造成搭车人伤亡的,搭车人自愿放弃向本车辆所有权人或者驾驶员索取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自己负责治疗和处理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考虑到活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强烈建议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所有参与者对活动的参与都是完全自愿的,报名者参加活动均视为完全了解本声明的含义,比承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意外伤害,同样适用于以上免责条款。报名并成行人员均视同已经接受以上免责条款,不再单独签定协议。自报名之时起表示该约定生效直至活动结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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