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精仑 于 2019-9-11 14:43 编辑
一,凡以中队名义发起的活动,应信息公开。集思广议。公开发帖,大家讨论。 不要一,二人说了算。人多力量大,点子也多。
二,所有活动。釆购物品应公开招用志愿者参加,釆购物资应时三人以上。并在相关釆购票据上签字,以示无暇。
三,活动结束,应公示帐目及相关具备对应性的有参与人员签字的票具。避免队员猜疑。和发生存经发生过的不良影响。
四,中队应定期公示中队的固定资产,财务报表。
五,固定资产应造册,并注明保管状态。有相关人员签字。
六,凡未经上述流程发起活动的。谁发起,谁自己出费用。任何人,任何身份,都不得擅自动用中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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